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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八届人大一次
时间:2022-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旗十八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十八)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202216日在巴林右旗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刘向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的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在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右旗、法治右旗建设中担当作为。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9人,提起公诉1190人。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8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51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9人,起诉17人,改变管辖2人,提前介入8人。依法办理涉统编教材案件6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五年前相比,重罪案件占比持续下降,由7.7%下降至4.9%,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人数占比由92%上升至95%,特别是最高刑为拘役的危险驾驶案件,占比达40%。适应社会长期稳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办案的新期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73人,2021年适用率达88.6%;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06人,不起诉10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8件,改变强制措施26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理。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2人,提起公诉20人。助力克服疫情对发展影响,服务“六稳”“六保”,突出稳企业保就业,对涉经营类犯罪民营企业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召开全市首例涉民营企业案件公开听证会,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开展以案释法,推动以案促改,编发《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指引》手册送法入企。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增强服务保障的实效性、针对性。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通过实地、电话、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对企业涉诉案件优先受理,简化流程。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对涉恶案件坚决依法追诉。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5人,受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涉恶案件3人。聚力深挖根治,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1件。致力长效常治,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件。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扫黑除恶进入常态,人民群众以实实在在的安全感进入全面小康。

服务三大攻坚战。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帮助29名农民工讨回工资23.5万元;运用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近亲属实施救助,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救助2728.2万元;先后选派6名干警担任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直接参加到脱贫攻坚一线贡献力量、接受锻炼;旗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旗脱贫攻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帮扶单位,3人获评扶贫先进个人。依法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用最严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168人,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件。与旗河长办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监督清理河湖乱堆问题42处。提起公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保险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9人,依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办案模式并设立未检办公室,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1人,提起公诉25人。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不批捕4人,不起诉2人。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召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监护环境等社会调查15人,调查率全市第一,凝聚起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识和力量。聘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强化对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对怠于履行管教义务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8份。

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律师代表参加,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说透,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感受得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各类信访186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及时答复、用心办理赢得群众信赖。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严格控制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以检察办案求极致减少诉累。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推动健全值班律师制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控辩协商。贯彻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社区管控、疫苗接种,实施远程提讯,12309线上受理接待服务。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检察开放日15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形成“四大检察”监督新格局,维护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9件、撤案19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9件。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28人。提出和提请抗诉12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件。刑罚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件,检察建议32件。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秉持精准监督理念,以深入落实民法典为契机统领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26件。对9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9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1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全部采纳;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3件,提出检察建议98件,法院全部采纳;深化专项监督工作,办理虚假诉讼民事监督案件2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开展民事检察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1000余册,在共建社区设置法律咨询台,开展法治宣传,提供现场咨询服务,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坚持在扩大办案规模和提升监督品质上下功夫,结合案件办理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78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39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9件,终结审查13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6件;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保护草原林地行政检察等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3件。

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发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重要角色,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1件,立案2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5件,全部整改到位。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针对网络外卖餐饮市场存在的问题,督促监管部门及时约谈外卖商家,落实整改责任。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监督,对在嘎查村、公路沿线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有关部门履职。依法对3件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聚焦公共安全保护,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问题,督促监管机关履职,确保道路安全,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探索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在文物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等方面发挥检察监督作用。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以政治建设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的领导,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报告重大事项,接受政治巡视巡察。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组织理论学习49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9次。组织开展“战疫情、献爱心”“检心向党忠诚铸魂——庆祝建党100周年”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和“两微一端”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舆情舆论环境。

以教育整顿深化从严治检。按照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部署要求,通过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及回头看,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七大顽瘴痼疾整治行动,查找出顽瘴痼疾3个方面26件,全部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6项,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10人。开展以案促改,督促净化生活圈、社交圈,着力解决司法理念、办案质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以深化改革提升队伍素能。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实施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选优配强班子成员,班子年龄、学历及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协助自治区检察官学院举办首次全区检察机关帮助式培训班,实现点对点式培训。完成政法网建设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版运行,科技服务检察办案水平显著提升。旗人民检察院先后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二等功”“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42人次获得“全区优秀公诉人”“全市十佳检察干警”等荣誉。上报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措施报告,得到旗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一直得到旗委、人大、政府、政协关心重视,得到监委、法院、党政机关有力配合,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看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更重责任还不尽适应: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落实,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一些检察人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仍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平衡;三是基层基础建设和信息化水平与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不适应,全面从严治检存在短板弱项。对此,我们将下大气力认真整改。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措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为“绿色发展、开放包容、宜居宜业、崇文尚德、守望相助、砥砺奋进”的新时代幸福巴林右旗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建设统领。“从政治上看”融入履职全过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人民检察制度红色基因,以更强党建引领更高质量检察。“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好代表议案和委员提案,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听证,确保党的领导、人民监督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

二是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检察职能,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担当。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协调,不断增强依法反腐合力。更实支持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案件能力。促进绿色发展,全面推行“河(湖、林)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破坏森林草原犯罪。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力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三是坚持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更好维护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公信。以监督办案为中心,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推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有效,认真解决好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刑事审判监督,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探索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贯彻落实好民法典对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平等保护思想,建立完善民事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的维护力度。以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导向,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监督者更要自强,建设过硬队伍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检察人员考核,通过科学管理不断激发检察生产力。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努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新作为,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恪尽职守,勇毅前行,为幸福巴林右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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