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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七届人大五次
时间:2022-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旗十七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202134日在巴林右旗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自觉将检察工作与旗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均稳步健康发展,取得较好效果。

一、牢记为民宗旨,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立足职能,服务大局,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中守初心、担使命,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护航“六稳”“六保”大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突袭,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上级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通过实地、网络、电话、有线电视等多种渠道,对企业涉诉案件优先受理,简化流程,讲究执法艺术,杜绝机械办案。对于涉及企业的案件坚持少捕慎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金融安全护航。办理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经济类犯罪案件7件1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件8人,不起诉1件1人,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推动金融机构强化监管、源头防控;为脱贫攻坚助力,做好常态帮扶,对符合条件的3名低保户、3名残疾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近2万元,防止因病致贫返贫。2020年3月,旗人民检察院被旗委政府评为优秀帮扶单位,1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为美丽右旗添彩,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与旗水利局联合开展巴林右旗2020年河湖管理保护行动,对全旗苏木镇街道所辖13条河道内采砂情况、河道现状、周边生态环境等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反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积极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33人(件)次,全部来信已于7日内回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通过检察长接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观座谈等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推进业务均衡发展

坚持法律监督者、犯罪追诉者、公益代表者、法治引领者的职责定位,在执法办案中守初心、担使命,促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一是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7件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5件67人、不批准逮捕12件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6件34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02件282人,不起诉24件28人。办案中认真履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联系沟通,完善集中移送、精准量刑、程序适用、值班律师等工作。对符合条件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一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70%以上;深化运用“案-件比”,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4件。纠正遗漏罪行1件,漏犯7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通过案件信息通报、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措施及时监督纠正;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一年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7件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件6人,不捕1件1人;受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件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件4人。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严格落实讯问时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制度,疫情期间,开展特殊的“未护少年、检爱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依托旗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通过云课堂的形式,结合真实案例,用蒙汉双语向广大学生及家长讲授预防性侵安全教育知识。

二是努力做强民事检察。牢记民本情怀,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突出重点,精准监督,让法治力量和司法温度相得益彰。一年来,共受理民事申诉案件45件,全部办结。在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与法院沟通配合,调取2019年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重点审查,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7件,法院全部回复采纳。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件。此外,受理生效判决结果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三是努力做实行政检察。秉持情法兼顾,倾力“案结事了政和”。以“基层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为契机,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行政检察工作,组织检委会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弥补行政检察短板,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敏锐性和自觉性,防止就案办案,关注解决群众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切实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全部回复采纳,终结审查3件。

四是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注重沟通协调,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努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一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行政机关回复采纳并整改57件,尚在回复期内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公告2件,提起诉讼1件,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另1件在层报自治区检察院时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了国家损失,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四个最严”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到农贸市场、超市、商店等生鲜食品批零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件,已全部回复整改;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与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相结合,在审查批捕2件非法狩猎刑事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涉嫌非法狩猎罪,同时还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旗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赔偿非法狩猎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在自治区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登报道歉,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该案系全市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此外,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苏木(镇)、嘎查(村),公路沿线等集中倾倒全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个别嘎查(村)垃圾为露天堆放,且未建设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向相关单位制发17份检察建议,均已回复整改到位。

三、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过硬的本领守初心、担使命,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与三会一课相结合,全年共组织理论学习1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干警参加培训45人次,领导干部上讲台1次,观看警示教育视频1次,业务知识专题讲座1次,邀请党校老师培训3次。协助自治区检察官学院举办首次“全区检察机关‘帮助式’培训班”,共154人参加培训。组织开展“战疫情,献爱心”、“送法进社区,‘典’亮百姓生活”等主题党日活动共计6次。不断淬炼干警党性本色,践行初心使命。

二是注重执法办案监督。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实时、动态、全面监控,坚持定期通报制度,积极开展网上巡查、流程日志记录、监管情况报备等工作。针对办案流程监控中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及办案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进行预警口头提示15件次。案件管理中心全年共接收各类案件372件438人,因案件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补正66件,审核办案部门办结案286件,因材料不规范、不齐备要求补送更正53件,受理外来文书286份。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51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条,公开法律文书232份,审核回退业务部门进行纠正78份。制作电子卷宗324件、832册。通过互联网办理辩护与代理的预约案件绑定51件,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60张。接待当事人查询9次。组织案件评查3次,专项评查2次,对评查出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正风肃纪,在节日期间,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的形式,传达“禁酒令”、通报典型案例,向全体干警提醒廉政规范,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行为引导;与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剖析违法违纪案例发生原因,引领干警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扎实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纪律教育整顿工作,精心安排部署,积极动员,严格自查自纠,及时进行整改;认真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2020年共填报“三个规定”情况8件。一名干警获 “全区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奖”称号。两名干警被评为全旗清风干部,10人次获市检察院和旗委政府记功和表奖。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重视,得到了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20年,旗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落实,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差距。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创新意识不强,适应新要求、新任务的能力较缓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检察工作使命光荣、意义重大,旗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旗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把为大局服务作为检察履职最重要使命。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参与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力促进疫后社会治理;严惩贪占扶贫款物犯罪;从严惩治金融犯罪。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与约束的市场环境;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

二是增强检察自觉,更加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坚持以理念变革引领转型发展,树立法律共同体意识,站稳客观公正立场,自觉担当主导责任。平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着力加强“两项监督”;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在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全面履职尽责;建立完善民事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是增强法治自觉,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决执行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政治巡视督察,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更加自觉地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要求,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深化业务素能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巡视巡察的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旗人民检察院要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昂扬斗志,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新发展格局,精心谋划好“十四五”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幸福巴林右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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