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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七届人大四次
时间:2022-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旗十七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2020年423日在巴林右旗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晓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旗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推进平安右旗、法治右旗建设,各项工作均稳步健康发展,取得较好效果。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增强政治自觉,紧紧围绕旗委决策部署,将检察工作纳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坚持脱贫不脱责任,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精准扶贫后半篇文章”为题,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走访贫困户,查看项目后续进展,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协调帮助联系点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带案下访,对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万元,受到群众好评;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严惩环境资源领域犯罪,共批捕1件,起诉26件,与旗河长办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河湖乱堆问题42处,清理垃圾684吨。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监督2018年办理的40件生态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涉及的草原和林地地块全部恢复植被,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紧盯防范重大风险,落实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的意见》,办理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类犯罪案件11件16人,全部提起公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切实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征求意见建议,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念好八个“三字经”的举措:即办好案、深挖伞、广宣传、严退补、勤上报、强调度、常沟通、聚合力,扎实部署开展宣传发动、依法严惩等各项工作。2019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涉恶案件3件7人,经审查,按涉恶提起公诉3件7人。法院判决认定涉恶2件。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嫌“保护伞”问题线索1件,向法院提出财产刑建议2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件。霍振川、郭晓华等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恶势力犯罪团伙得到严惩,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巩固了基层政权。我院专项斗争安排精细,档案规范,受到旗委政法委表扬,相关工作经验被政法委上报市扫黑办。

二、投入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检察自觉,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法定职责,着力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年来,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9件198人,同比分别上升75.29%和63.63%,监委建议逮捕案件1件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9件143人,决定逮捕1件1人,不批准逮捕40件55人,提前介入4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77件356人,同比分别上升23.11%和8.53%,经审查,提起公诉245件320人,不起诉5件5人,加强与监委的沟通联系,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5人。一是严格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充分发挥引导侦查作用、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确保了案件质量。二是认真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刑诉法的要求,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系对接,落实值班律师、庭审程序适用、量刑建议等,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突出抓好未成年人检察。检察长和三名干警以法治副校长身份深入旗内10所学校进行法治宣讲13次,受教育师生家长4600余人;请进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师生代表来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走出去,深入5所乡村住宿小学进行校园安全管理走访摸底检查;为168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送去爱心书包。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提请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经审查,均不批准逮捕。受理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犯罪提请审查逮捕案件5件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件5人,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已提起公诉,受理侵害未成年人被害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已提起公诉。结合办案发现的学校安全管理、性侵预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旗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旗教育局积极采纳并整改回复。11月,我院向旗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情况,获得高票通过。

三、促进法治建设,维护公平公正公益。增强法治自觉,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加强法律监督。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遗漏犯罪事实、追诉不到位的监督,加强对暴力取证、滥用刑事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程序违法等问题,提出和提请抗诉4件9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提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意见13件,均被采纳;升级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实体、热线、网络、电视四大平台一站式服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件56人,其中3件涉黑恶举报线索转旗扫黑办,1件线索转公安机关,9件民事监督线索转本院第二检察部,2件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涵盖低保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件,采纳18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7件,法院回复并采纳16件。民事生效判决结果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裁定再审2件,法院采纳上年度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市院交办案件4件;受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全部采纳。二是维护公共利益。努力践行“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旗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协调市检察院在我院召开北六旗县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总结反馈工作会议,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围绕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全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一年来,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5件,立案3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行政机关全部整改回复。在全市开展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企业卫生监督专项检察”活动中,对旗内集中消毒餐饮具单位进行走访调查,针对发现的生产区布局不合理,生产机器清洗不到位,餐饮具出入库台账不完整、进货索证不全等问题,向旗卫健委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卫健委积极采纳并回复整改完毕。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对网络餐饮平台进行了复查,经查2018年存在问题的商家已落实整改。2019年美团、饿了么平台新注册的部分商家存在未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在网络平台持续地、大量地向不特定的人群销售食品,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局已回复整改完毕。促进了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强化自身监督。按照上级的部署,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聘任制书记员招录等工作,机构设置更加合理,人员配置进一步优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监督,案件管理中心共接收各类案件447件554人,因案件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补正55件,审核办案部门办结案399件,因材料不规范、不齐备要求补送更正39件。受理外来文书366份,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99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条,公开法律文书212份。制作电子卷宗412件971册。通过互联网办理辩护与代理的预约案件绑定47件,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56张。接待当事人查询12次。组织季度、专项和随机评查案件5次,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整改。推动案件在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办理,促进检察官严格、规范、依法办案。

四、坚持从严治党,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一是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举办读书班3次,集中学习研讨2次,典型教育3次,辅导讲座4次,确定调研课题4个,共检视各类问题48条,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与大板镇和布特哈达嘎查、赛罕街道铁路社区开展融合党建工作,开展圆梦助学、重阳节慰问、扫黑除恶等专业知识考试等主题党日活动,不断锤炼干警党性修养,培育初心使命。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研究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院教育培训计划,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教育引领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关注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舆情监控。完成了党支部换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强化党员宗旨意识。三是强化专业技能培训。依托“学习强国”“中检网”等扎实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充分利用检答网开展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交流分析,组织开展涉黑涉恶和认罪认罚从宽等司法解释专题培训,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干警运用法律、引导侦查、出庭公诉、释法说理、沟通协调能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能。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会风会纪、出庭公诉、执行禁酒令等的监督,进行经常性的检务督察和通报。根据内设机构改革,重新查找各部门风险点,进行重点防控。组织新进人员开展廉政和保密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我院分别获全市诗歌朗诵和全旗宪法知识竞赛三等奖,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旗三八红旗集体,5名干警分获全市业务能手和全旗先进个人奖励。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重视,得到了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19年,右旗检察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服务的措施方法不多;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较突出,工作存在短板,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仍然比较薄弱;三是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还不到位,检察建议刚性不足,检察环节社会治理水平需要提高;四是专业人才不足,一些聘任制书记员留不住,事业空编引员不畅;五是科技应用水平还不高,智慧检务水平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旗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赤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旗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把党章党规基本要求作为检察工作总遵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监察委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思想武装,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更好发挥党组织在司法办案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是进一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旗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惩扶贫领域犯罪,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为三大攻坚战持续提供司法保障。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好法律战,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立足便民为民,强化12309检察服务平台应用,加大双语诉讼力度,保障少数民族诉讼权利,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检察建议的回访督促,加强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积极稳妥拓宽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把检察履职尽责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四是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优化职权配置,强化监督制约。深化业务素能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监督管理考评体系,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警示教育,做到抓早抓小。严格落实过问、干预、插手办案记录制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五个过硬”“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旗人民检察院要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全面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幸福巴林右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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