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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六届人大六次
时间:2017-03-08  作者:  新闻来源: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旗十六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二十一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2017年2月9日在巴林右旗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元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旗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为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贯彻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的意见》,审慎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维护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通过走访问卷、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全旗非公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意见,深入实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法治服务。认真落实旗委政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部署要求,对索博日嘎街北侧城市棚户区改造,格斯尔幼儿园建设等21个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扎实开展“千名干警送法下乡”,脱贫攻坚联系帮扶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和帮扶群众工作,着力构建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二)投入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保稳定、促和谐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的硬任务,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法定职责。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等传统犯罪,密切关注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等新型犯罪,积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6件84人,不批准逮捕13件15人,提起公诉192件249人,不起诉3件3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加大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力度,实现了派驻检察室与本院视频接访联网,建立了信、访、网、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积极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提高第三方化解矛盾的公信力和覆盖面,认真解决群众利益诉求问题,全年接待群众来访50件133人。均妥善做出了处理。

(三)注重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充分认识反腐败的重大责任,强化办案措施,重视职务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了查办涉农涉牧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一年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9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件6人,保持了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积极开展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联系制度,深入苏木镇嘎查村实地调查了解落实情况,开展扶贫领域预防调查9项,受理预防咨询13人次,开展预防宣传8次,提出检察建议11份。11月份,协助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扶贫办在我旗召开了“扶贫领域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自治区宣讲团赴赤峰市巡回宣讲报告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此外,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33次。接待全旗各机关单位、团体等101批次2406人到我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贯彻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精神,联合旗纪委对警示教育基地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建设了右旗检察院网上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扩大基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了预防工作的实效性。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着力维护法律权威。

召开联席会,组织培训,全旗 39个行政执法单位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录入97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推动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助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等工作扎实开展。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4人,撤案7件11人,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9人,追诉漏罪1件5人,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3人,向相关单位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5份,有关单位全部采纳。受理民行申诉案件37件,涵盖执行监督、生效判决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等方面。贯彻市院民行检察一体化机制,办理市院交办案件20件,全部审结,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针对监管场所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针对司法所考核不及时,个别社区服刑人员无社区矫正实施方案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五)加强教育管理,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将“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项活动结合起来,采取为干警讲党课,邀请旗委宣讲团老师授课,知识竞赛等,教育和引领干警强化理想信念。充实了党支部成员,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按照“缺什么训什么”、“需什么补什么”的培训目标,积极参加市检察院组织的来自最高法、最高检和政法高校专家教授的现场培训,坚持“案子怎么办,兵就怎么练”的思路,参加上级侦监、公诉、民行、案管、信息化等岗位练兵。坚持每周例行学习制度进行自主培训。2016年,通过硕士研究生考试6人,司法考试2人,心理咨询师考试1人,队伍专业化程度显著提高。一些单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例如,做好蒙古语言文字应用工作的经验在赤峰电视台和内蒙古电视台播出,市检察院与市电视台联合创办的《检察视窗》栏目首期在我院拍摄并播出。加强廉政建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党组的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将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0余名干警和集体获旗级以上表奖,7月,申报了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六)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改革任务稳步推进。抓信息化精细化,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创建“八化”建设示范院,聚焦政务和业务两个核心,从制度和科技,理念和行动层面推动工作信息化精细化。完善了集案件管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接待、检务公开、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大厅建设和应用。创新性的设立了体感互动式检务公开系统,集群化信息查询平台,全市首家应用了赃证物管理系统,建设了综合指挥中心、多功能会议室,使检察工作实现了科技约束和人为管理的有机结合,5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现场会首站到我院参观。我院“以精细化管理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项目被评为全市创新创优项目,并推荐到自治区院参评。8月份,被评为市级“八化”建设示范院,并推荐参加自治区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示范院评选。12月,我院门户网站在全国检察系统网站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浏览体验等53项指标全方位考评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百佳。

深化改革,提升工作发展水平。按照上级的部署,完成了人员分类管理改革,15名员额检察官宣誓就职,任命检察官助理15名,司法行政人员6名,组建办案组7个,内设机构整合为7个。在旗委政府的支持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了15名书记员,解决了改革后书记员短缺的问题。制定了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制度,例如,在严格遵照上级院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将59项检察长或检委会有关职权授予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官,进一步压实了办案责任,提高了工作效率。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主动汇报、积极沟通,确定重点,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完成了全部诉前程序,经自治区检察院审批同意,已经提起诉讼。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公安局、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审查起诉前的过滤机制,完善补充侦查制度等方面达成共识。积极做好省以下人财物统管各项准备工作,对人员、固定资产等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并上报。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重视,得到了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所涉及领域不宽,深挖串案、窝案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工作存在短板。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一定程度的存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和心态的转变还没有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任务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深入实施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旗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个发展新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着力守根本明方向,着力促发展保稳定,着力促公正护正义,着力抓改革推创新,着力建队伍强基础,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处理好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全力做好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个人极端暴力、偷抢拐骗、黄赌毒等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引导、支持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综合治理与源头预防并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进一步担当反腐责任,促进社会风清气正。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重点查办问题突出、危害严重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积极跟进精准扶贫战略,严肃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和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贪腐行为。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严肃查办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以及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提高精准预防能力,组织法宣讲团到单位、社区、苏木镇和学校巡回开展法宣传,提升预防犯罪效果。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突出抓好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以罚代刑和遗漏犯罪事实、追诉不到位的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滥用刑事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突出抓好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注重提升质量效果,有效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程序违法等问题;着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水平,以加强公权力监督为核心,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健全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检察格局;着力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完善看守所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加强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场所事故监督、派驻检察室日常检察监督和规范化建设等经常性执法监督工作。

牢牢把握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和执法能力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实际,进一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坚持从严治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内部监督,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检察人才建设,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培养,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的实战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旗人民检察院要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深化改革,公正司法,不忘初心,逐梦前行,与广大人民群众同频共振,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担当新使命,奋力谱写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新篇章!为幸福巴林右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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