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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六届人大四次
时间:2015-04-09  作者:  新闻来源: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旗十六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 二十)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23日在巴林右旗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元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紧紧围绕大局,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把做好检察工作同服务全旗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切入点。

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依法对11名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等经济类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从严从快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公诉3人,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查询740次。对3个重大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确保国家投资项目资金安全。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进村入户了解群众的困难、意见,党组成员分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征求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把征求到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时汇总整理,积极整改落实。联系国网巴林右旗供电公司为联系点巴彦塔拉苏木昭胡都格嘎查架设了3.8公里输电线,解决了土地灌溉的电源问题,联系国土部门,将该嘎查3000亩土地列入土地整理项目。对于贫困户和留守儿童的困难,组织干警捐赠款物和结对帮扶。同时,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制定9项方便群众的工作制度,修订3项改进作风的制度,用制度完善服务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保证作风建设常态化。

(二)积极投入平安右旗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等。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2138人,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3115人,决定逮捕11人,不批准逮捕19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734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85291人,不起诉1213人,报送市院审查34人。

积极应对刑诉法、民诉法修改后检察环节信访申诉数量增加的新情况,大力加强信访接待大厅建设,安排了接待室、来访侯谈厅,建设了远程视频接待室,配备了安全监控设施、安检系统等。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民行检察部门与控申检察部门联合定期接待制度,进一步提高信访接待能力及服务群众工作质量。一年来,受理人民群众举报、控告、来访2453,转反贪部门办理8件,转反渎部门办理2件,转民行部门办理2件,转基层检察室办理1件,其余均直接答复,从源头上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抓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一方面注重排查群众举报线索,一方面主动出击,重点摸排涉及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认真分析渎职侵权犯罪背后隐藏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情况,深研细判,扩大战果。一年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1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9人,渎职侵权案件15人,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取得了较好效果。

以旗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报告为契机,认真思考、积极谋划,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讲团,深入有关单位开展警示讲座2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协助赤峰市检察院在我旗举办了“赤诚筑检魂、清廉攀高峰—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展览”,来自北五旗县的20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观了展览,接受了教育;结合办案和预防调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投入近200万元,建成了280余平米的警示教育基地,运用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打造了以图、文、物、场景模拟为警示教育形式的有效载体,充分体现了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检察特色,自10月底建成以来,先后接待各行业、各单位参观人员300余人,社会反映强烈,反响良好,对全旗反腐倡廉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开展了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工作,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活动,以及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活动全面带动了诉讼监督工作。一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7人,追捕漏犯1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请抗诉24人,其中11人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向看守所提出纠正违法10次,提出社区矫正检察建议1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23件。其中,依职权发现提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3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提请抗诉2件,上级院交办再审驳回民事申请监督案件2件。加强检察技术监督,进行技术协助1件,检验鉴定1件,勘验检查1件,同步录音录像40人次。

(五)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按照上级院的安排部署,推动案件管理、检务公开及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应用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新机制,提高了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一年来,通过业务系统,受理案件340件,结案审核259件,接收审查法律文书256份。组织案件质量评查两次、抽样评估一次,评查案件184件,发现了一些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了改进措施。

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积极推动检务公开。101日起,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了案件程序性信息203条,重要案件信息2条,生效的法律文书5 份。在案管大厅设立了预约查询电话、滚动显示屏、查询机等,及时接收和转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关申请,做好接待工作。一年来,共接待辩护人20人次,案件当事人13人次,安排阅卷20,提供案件信息查询13次,实现了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服务水平。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落实高检院出台的相关制度,引导群众将司法诉求回归到司法轨道上解决。

(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能力素质。认真开展“过硬队伍建设推进年”活动,坚持不懈地抓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促进检务管理健康发展。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制定了《重大事项向旗委报告制度》、《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严格执行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对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发挥集体把关作用,做到决策公开、透明,使各项工作不断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以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机关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检察长讲党课、邀请旗纪委、旗委讲师团老师授课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提高政治素养。开展了“我心中的院训”主题演讲比赛,并印制了演讲稿汇编,进一步凝聚人心、砥砺奋进。经旗委政府批准,引进了3名法学硕士研究生,通过自治区统一考录,招录了3名公务员,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强化素能培训和实践锻炼。开设“干警大讲堂”,成立“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小组”等,抓好公文信息写作、法律文书制作、出庭公诉、信息化应用等岗位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业务专门人才、业务能手的评选工作。1名干警获得全区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 称号、1名干警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首届电子数据取证竞赛十佳优胜个人,1名干警代表巴林右旗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获得三等奖,院代表队获全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一等奖。6月份,承办了八省区检察机关双语办案人员、翻译人员培训班,为学员进行了蒙语公诉出庭观摩,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以信息化建设为动力,推动队伍建设创新发展。在院局域网上开辟了“业务学习”、“理论研究”、“检察信息”等园地,及时发布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干警的理论研究成果,撰写的工作信息,让干警们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和探讨交流。通过电子阅览系统,数字图书馆,实现远程网络教学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查询;在局域网开设检察长信箱、论坛等栏目,在网上展开有关问题的讨论和学习交流,使网络成为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

以廉政建设为保证,加强了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制定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强化对机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对控申干警信访接待、公诉人出庭时的用语、举止等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予以监督,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七)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检务管理与保障水平。完成了局域网分级保护建设和视频会议室升级建设工作。与北京正义网签署协议,建设了门户网站。使检察工作有了科技的安全保障,踏上了信息化的“高速路”。完成了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绿化、亮化、美化年度建设任务;加强了检察文化建设,根据每个楼层工作部门的特点进行规划和设计,做到一个楼层一个主题、一个特色。

积极创新,推进检察工作进基层。在宝日勿苏镇召开了“巴林右旗检察工作进基层推进会”,建立了宝日勿苏检察室、索博日嘎检察室,幸福之路苏木检察工作站、巴彦塔拉苏木检察工作站,聘请苏木镇街道的11位纪检副书记为检察联络员,聘请全旗嘎查村社区的171名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检察信息员,并为检察联络员颁发了聘书,进行了业务培训。“两室两站两员”的设立实现了检察工作在基层的全覆盖,解决了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01410月,宝日勿苏检察室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创优工作推进会参观项目之一,受到了与会领导和同事的好评,被评为市级创新创优项目,并被市院推荐参加全区创新创优项目评比。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重视,得到了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查办重大案件的信心和勇气、敢办善办的智慧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对其他执法司法机关违法行为不善监督以及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还一定程度的存在;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旗委十四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平安右旗、法治右旗建设,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过硬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幸福巴林右旗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更亲民的理念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融入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监督的司法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的重点工程和重要环节,围绕惠民政策、民生资金的落实问题,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力度。

(二)以更务实的态度满足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期待。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等危害社会治安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惩治侵害农牧民权益、危害农牧业生产、影响农村牧区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力度。

(三)以更大的决心满足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待。坚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间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认真落实旗人大常委会对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方式方法、推进职务风险点排查和全方位预防机制,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中;进一步完善与纪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反腐工作合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四)以更到位的监督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重点监督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等问题,严防冤假错案;积极督促行政机关纠正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探索提起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

(五)以更扎实的举措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内蒙古被确定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我们将严格按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在上级机关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贯彻落实。

(六)以更严格的标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推进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旗人民检察院要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法治,秉公司法,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为右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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