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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十六届人大三次
时间:2015-04-09  作者:  新闻来源: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旗十六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二十)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212日在巴林右旗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元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旗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紧紧围绕大局,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围绕旗委经济工作发展思路,制定实施了《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十条意见》,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关口前移,对三个国家重点投资项目进行重点预防,通过预防调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制讲座等多种方法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国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创新工作机制,将法律监督触角向苏木镇延伸,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

认真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检察干警大走访”活动,扎实做好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深入各苏木镇、街道、大板电厂、学校等,发放检民联系卡400余张,通过走访群众、与嘎查(村)“两委”班子、代表委员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沉下身子察民情,真心实意解民忧。为扶贫联系点巴彦塔拉苏木古力古台嘎查和昭胡都格嘎查困难群众捐助款物,协调修建公路 15.6公里,续建水塔一座;扶贫联系点为我院赠送了“立检为公、公心办公事,结对为民、民心表民情”的锦旗。12名女干警结对帮扶大板镇中心小学12名留守儿童,活动密切了检群关系,提升了检察工作亲和力。

(二)依法履行职能,积极推进平安右旗建设。积极参与政法委部署的社会治安整治、社会矛盾化解、公共安全隐患消除“三个攻坚战”,与其他政法机关密切配合,恪尽职守保稳定,千方百计促和谐。

一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668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165人,不批捕152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5216人,提起公诉108149人,报送市院审查22人,不起诉1414人,准确率均为100%。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和刑事诉讼规则,注重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慎用逮捕措施。积极开展非法证据排除、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加强执法办案风险研判,逐案建立台账,消除不安定因素。受理人民群众举报、控告、来访3065,转反贪部门8件,转反渎部门3件,转公安机关3件,其余16件直接答复,从源头上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保障人权,2013年,公诉科被市综治办、团市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三)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精神和工作部署,正确分析办案形势,全面抓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工作做到了有力度、有发展、有提高。

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11人,办案中坚持工作早部署、早落实;坚持向大案倾斜;坚持向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倾斜;坚持紧盯办案程序,向办案效率倾斜。所有自侦案件,法院全部做出有罪判决。

积极争取旗委、政府支持,完成了职务犯罪预防科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局工作,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上了新台阶。一年来,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0件,均被采纳。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68件,参与重大工程招投标3次;深入有关单位,开展法制讲座17次。加强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召开了全旗预防职务犯罪会议。重新确定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08个,共同签署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了侦防一体化机制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四)强化诉讼监督,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盼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着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严把各诉讼关口,改变监督方式方法,注重监督实效。加强立案监督,开展追漏捕追漏诉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严格按法律规定和犯罪情节等提出量刑建议;贯彻新刑诉法的要求,开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对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提出了督促起诉意见。向有关政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民行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向自侦部门移送后,自侦部门全部立案并移送起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一案被市院推荐到自治区院参评“诉讼监督精品案件”。

(五)着力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认真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坚持不懈地抓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将自治区院提出的“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旗委的“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科学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相结合,对党支部进行了重新改选,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给党建工作增添新的活力。通过集体学习、自学交流、邀请旗委讲师团老师做专场报告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新党章,开展知识竞赛,把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以争创自治区先进检察院和自治区文明单位为近期奋斗目标,结合实际,开展征集院训活动,坚定了理想信念。

加强了领导班子规范化建设。经过组织程序,规范了院党组建设。提请旗人大常委会任命4名检委会委员和8名检察员,获全票通过,充实了检察官队伍。严格执行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对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发挥集体把关作用,决策公开、透明。

加强了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各级各类政治及业务培训,一年来,共650人次参加了十八大精神学习等政治培训,335人次参加了计算机等级培训考试、办公办案软件应用、侦查骨干培训等业务类培训。加强对新修改的“两法”的学习,开设了“干警大讲堂”,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以讲促学、以赛促学。1名干警事迹在自治区院与内蒙古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联合举办的第三批“最美基层检察官”展播活动中播出,2名干警获“赤峰市检察机关第三届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

加强了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和全区检察机关“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制定实施了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生活上关心关爱干警。成立了工会组织,并适时开展工作。组织干警参加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开展了系列文体活动;院党组成员经常与干警沟通和交流,增强了干警对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六)坚持强基固本,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和检务保障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启动年”、“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着力提高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和科技含量。

以“规范化建设启动年”活动为契机,做好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共废止工作制度3项;修改工作制度56项;新制定工作制度10项,并印制成册,实现了用制度管好人、理好事、用好权、办好案。

协调宝日勿苏镇,安排了宝日勿苏检察室专用办公用房,配备了警车,计算机等办公用品,调配了两名专职工作人员,扎实开展了普法宣传、受理控申举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等工作。设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调配了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制度、建设了案件管理大厅,全面开展了案件管理工作。2013年上半年,应用了全市统一的办公系统,扎实开展了网上公文流转、信息发布、院务管理等工作;2013年底,应用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实现了案件统一录入、网上审批、网上审查办理,进一步促进了办公办案规范化。

推进了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建成了“一个信息化办案区、两个现代化会议室、三个规范化机房、六个综合应用系统”的信息化平台,提高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检察信息、调研、宣传,机要保密、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一年来,编发检察信息116篇,撰写外宣稿件98篇,撰写调研文章52篇,被国家级期刊、媒体采转13篇;省级期刊、媒体采转12篇;市级期刊、媒体采转89篇。全年无失密泄密事故,机关事务管理有序,档案管理规范。

一年来,旗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重视,得到了各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执法理念与经济社会发展仍不完全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提高;队伍专业化程度仍然不高;法律监督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旗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推进平安右旗、法治右旗建设,以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贯彻落实旗委经济工作发展思路上要有新举措。继续抓好旗人民检察院服务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十条意见的落实。深化服务保障“三个翻番、走好四个路子、建成四个基地、建设两个示范区、建成两个城市”的措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服务。

(二)在关注保障民生上要有新目标。要把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检察大走访活动,了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集中治理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在维护和谐稳定上要有新成效围绕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愿望和要求,深化社会稳定是根本大局的认识,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四)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要有新进展。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更加重视预防,深化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和社会化预防协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五)在强化诉讼监督上要有新作为围绕法治右旗建设的要求,加大对各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力度,切实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助,使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制裁和惩罚,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在检察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措施。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来抓,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业务素质建设,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责任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旗人民检察院要在旗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务实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建设更加和谐美好的巴林右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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