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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属于国家监督机构,地址位于巴林右旗大板镇巴林路北段。

二、机构设置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对于直接受理的职务犯罪线索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内设职能机构5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司法法警大队。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9年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21.4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990.44万元,较与预算相比减少31.04万元,预算执行完成率为96.96%。原因一是我院1名干警调出,1名干警退休导致人员支出未能全部列支。二是专用设备购置支出中有3.19万元未能全部列支,结转下年。其他收入决算数为21.15万元,为地方财政局拨入的经费。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1.48万元, 财政拨款出决算为990.44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1.04万元,预算执行完成率为96.96%。原因一是我院1名干警调出,1名干警退休导致人员支出未能全部列支。二是专用设备购置支出中有3.19万元未能全部列支,结转下年。其他支出决算数21.15万元,为地方财政局拨入的经费。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48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11.5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72.99万元;支出总计1,484.5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5.9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5.38万元,下降8.90%;支出总计减少145.38万元,下降8.90%。主要原因:一是我院1名干警调出,1名干警退休及2019年不再向转隶人员发放绩效工资导致相应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相应减少。二是进一步从车辆运行、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节约办案费用。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44万元,占97.90%;其他收入21.15万元,占2.1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3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10万元,占60.60%;项目支出409.55万元,占39.4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3.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72.99万元;支出总计1,463.4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45.93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8.21万元,下降6.30%;支出减少98.21万元,下降6.30%。主要原因:一是我院1名干警调出,1名干警退休及2019年不再向转隶人员发放绩效工资导致相应的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等相应减少。二是进一步从车辆运行、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节约办案费用。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1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95万元,占59.70%;项目支出409.55万元,占40.3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6.42万元、津贴补贴233.3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51.47万元、职业年金7.4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25.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3万元、住房公积金35.6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4万元,较上年减少106.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未发放转隶人员的绩效工资;二是2019年我单位调出干警1名、退休干警1名;公用经费8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78万元、水费2万元、手续费0.13万元、电费8万元、取暖费15.83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工会经费4.90万元、福利费6.12万元、其他交通费23.22万元,较上年减少13.0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出及退休等人员的减少从而导致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的相应减少,同时进一步压缩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福利等公用经费的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8.58万元,支出决算为28.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未存在差异情况。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8.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计划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0万元,占94.50%;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占5.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度无因公出国计划及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00万元,用于单位车辆的维修、加油、车辆保险及过路过桥等费用的支出,车均运维2.45万元,较上年减少7.4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58万元,接待13批次,共接待264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的检查、调研,同级单位的相互检查、交流学习等业务活动的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23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20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办案业务费:2019年我院办理侦监案件办案数量150件,公诉案件办案数量277件,民行案件办案数量61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为100%,人均直接办案支出0.63万元,民行案件监督执法程序规范率100%,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100%。我单位2019年以上各项指标均完成。

业务装备费:2019年我院装备采购数量78件,质量指标为装备验收合格率为100%,时效指标为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为100%,成本指标为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20%,社会效益指标为裁判文书上网率为100%,环境效益指标为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为1%,可持续性指标为可持续发挥作用时间为2年,满意度指标这干警满意度为100%,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35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235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差旅费、日常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支出,以保障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该项专款百分之百全部用于法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诉案件受理数量

261

已完成

 

民行科案件办理数量

101

已完成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123

已完成

 

质量指标

案件改判率

2%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98%

已完成

 

 

 

已完成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0.7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

35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民行案件监督执法程序规范率

95%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2%

已完成

 

可持续性指标

可持续性发挥作用时间

2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办案经费保障的满意度

98%

已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0

中期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120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经预算,2019年拟增加办案设备采购数量为78台件,装备验收合格率达到97%,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同时成本采购率为20%。各项经济及社会评价指标均有所提升。

2019年末增加办案设备采购数量为85台件,装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同时成本采购率为20%。各项经济及社会评价指标均有所提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备采购数量

78

已完成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97%

已完成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97%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20%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裁判文书上网率

98%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2%

 

 

可持续性指标

可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2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99%

已完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6万元,比2018年减少13.03万元,降低13.90%。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减少相应的降低了福利费用、工会经费的支出,同时厉行节约降低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在降低三公等方面的支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81万元,2018年减少61.19万元,降低34.38%,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2018年相比减少了办公设备的购置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情况;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情况。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用于:我单位无此情况;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无此情况;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单位机要室收发机要等通信活动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辆,主要用于:我单位无此情况;执法执勤用车7,主要用于单位办理案件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主要用于:我单位无此情况;离退休干部用车0,主要用于:我单位无此情况;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用于我单位无此情况。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情况;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丽华    联系电话:0476-618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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