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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19-08-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属于国家监督机构,地址位于巴林右旗大板镇巴林路北段。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对于直接受理的职务犯罪线索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内设职能机构5个,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司法法警大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145.9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1080.71万元,较与预算相比减少65.27万元,预算执行完成率为94.30%。其他收入决算数为68.32万元,为地方财政局拨入的经费。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45.98万元, 财政拨款出决算为1088.65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7.33万元,预算执行完成率为95%。其他支出决算数68.32万元,为地方财政局拨入的经费。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62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49.0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80.93万元;支出总计1,629.9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2.9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51.88万元,下降13.40%;支出总计减少251.88万元,下降13.40%。主要原因:一是因原反贪、反渎及预防等自侦部门转隶到监察委,相应减少一部分的办案费用;二是人员转隶导致相应的人员支出及公用经费等公用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149.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71万元,占94.10%;其他收入68.32万元,占5.9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5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4.82万元,占68.70%;项目支出362.15万元,占31.3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1.6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80.93万元;支出总计1,561.6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72.9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69.71万元,下降9.80%;支出减少169.71万元,下降9.80%。主要原因:一是因自侦部门转隶到监察委,相应减少一部分的办案费用;二是人员转隶相应的公用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8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67万元,占62.90%;项目支出360.98万元,占33.2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44万元、津贴补贴370.3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9.84万元、住房公积金34.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52万元,较上年减少9.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5万元、手续费0.23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15.83万元、物业管理费0.36万元、差旅费0.93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2.59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6.39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19万元、其他交通费29.3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18.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从而导致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的相应减少,同时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福利等公用经费的减少。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8.6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3万元,完成预算的12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43万元,完成预算的12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增加主要是由于车辆老化引起相应的维修费用的增加、案件增加从而引起了公车运行费用支出的增加。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0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3万元,占95.60%;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占4.4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43万元,用于单位车辆的维修、加油、车辆保险及过路过桥等费用的支出,车均运维费3.83万元,较上年减少2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60万元,接待23批次,共接待271人次。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的检查、调研,同级单位的相互检查、交流学习等业务活动的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59万元,比2017年减少18.87万元,降低16.80%。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转隶办案人员的减少相应的降低了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同时厉行节约旨在降低三公等方面的支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万元,比2017年减少25. 60万元,降低12.57%,主要原因是:2018年较2017年相比减少了办公设备的购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主要用于:单位办理案件用车;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道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我单位2018年检察业务费各绩效指标及完成情况如下:数量指标为增加办案数量办案数量增长率为30%,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数量。质量指标为案件办结率案件办结率提高为94%,提高案件办结率以提升案件的办理质量。时效指标为员额制检察官人均办案数量员额制检察官人均办案数量23.2件,在检察官助理相对减少的同时保证办案数量。成本指标为单位案件用业务费单位案件用业务费 0.7万元,节约成本的同时保证案件的数量和质量。经济效益指标为促进经济发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经济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社会效益指标为提供良好履职服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和诣稳定。环境效益指标这提供良好司法环境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群众满意度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群众满意度

我单位2018年以上各项指标均完成。

2、我单位2018年业务装备费各绩效指标及完成情况如下:

数量指标为装备采购数量78件,质量指标为装备验收合格率97%,时效指标为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97%,成本指标为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20%,经济效益指标为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90%,社会效益指标为裁判文书上网率98%,环境效益指标为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2%,可持续性指标为可持续发挥作用时间2年,满意度指标这干警满意度99%

我单位2018年以上各项指标均完成。

2018年单位预算列支项目支出基本全部按计划完成,2019年我单位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全程监督,认真组织加强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小刚、赵丽华      联系电话:0476-618503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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