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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四次翻越5600米高山取证
时间:2018-05-15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身高1.82米,一个标准的山东大汉,时常微笑的脸庞上透着豪爽耿直。这是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科长武昌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他28年如一日,总是清晨第一个踏进检察院的大门,又在暮色中最后一个离开单位。

在同事眼中,他是一本“活法典”;在藏区群众眼中,他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好老师和关心群众的好党员;在涉案未成年人眼中,他是一位威严又满是爱心的长辈。武昌的形象就这样既多变又没变,他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用心血和汗水在奋斗中铸就榜样。

同事眼中的“活法典” 

“武昌从事公诉工作25年,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未发现一起冤假错案,没有一起无罪判决。”诸城市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徐秀荣说,经武昌指导的青年检察官,有10余人取得全国及省市荣誉称号。

在同事眼中,武昌不仅是个好老师,还是本“活法典”。

1994年5月,武昌到公诉科工作。刚到业务科室,面对工作中层出不穷的各种疑难复杂案件,他深感自己法学功底的严重不足。一次出庭时无力招架对方资深律师的经历,让他鼓起了拼命学习的动力。

每天早晨1小时、晚上2小时的学习,已经成为武昌的习惯。1995年,武昌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现为国家检察官学院),经过三年脱产学习,他的法学理论夯得非常扎实,法律条文烂熟于胸,同事们称他为“活法典”。2006年,武昌又以优异成绩考取了最高检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招收的首届硕士研究生。

武昌深知学习贵在致用,他运用办案中总结的“阅卷十问”“讯问技巧八法”等经验,追诉漏罪100余起,追诉漏犯70余人;成功将一起盗窃500余元皮衣的案件追诉至涉案金额48万余元的团伙跨省抢劫大案;瓦解了一名供认盗窃一辆面包车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使其交代出伙同他人盗窃23辆轿车的连环大案。

雪域高原上,他无私奉献 

武昌始终坚信:“只要干到实处,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没有办不好的案子。”2016年4月,山东省检察院派武昌参加最高检“双百计划”援藏活动,到海拔4000多米、氧气稀薄的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检察院挂职。

为完成提审复核、调查取证任务,武昌四次攀越5600米的高山,行程达5000多公里,先后审查起诉了果某盗窃案等6起刑事案件。他还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召开了西藏第一例未成年人不起诉检察宣告听证会。听证会后,嫌疑人的父母紧紧握着武昌的手激动地说“嘎赤起、嘎赤起”(意为“感谢”)。

“他将山东检察公诉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带到西藏加以推广,将20多年从事公诉的技巧无私地传授给我们。”在南木林县检察院,与武昌共过事的干警都有这样的共识。

看到网上办案率几乎为零的现状,武昌在西藏多地巡回讲座,指导当地检察院正确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办案的同时,武昌还积极到当地校园普法。当他得知学校经常停电、师生们点着蜡烛上课时,便联系家乡的相关部门,发起“萤火虫爱心捐助”行动,使南木林县5000多名中小学生用上了节能又环保的微型太阳能灯。

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武昌还积极投入南木林县检察院驻村维稳工作,跟藏族同胞同吃同住,在派驻地宣传党的富民政策,为福利院残疾青年和孤寡老人捐款捐物,被当地党委、政府树为优秀共产党员典型、检察系统的援藏标兵。

“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 

“让法律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未检工作的特殊性就是要让未成年人更多地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这句话是武昌的座右铭,他身体力行付诸实践。

2017年4月,年仅12岁的小玉被养父多次凌辱殴打,开庭时养父不但不认罪,还叫嚣开完庭就会报复,武昌和同事依法将该案从严从快办理。

看到小玉面临辍学和无家可归的困境,武昌通过山东省检察院和诸城市检察院为小玉申请了9.3万元司法救助金。在武昌的建议下,资金由专人管理。从此,每到学期开学或是季节变换,总能看到检察官前来为小玉交生活费、学杂费,并为她带来新衣服和书籍。每当看到活泼可爱的小玉得了奖状,武昌和同事们都感到非常欣慰。

据统计,连续十年,武昌的年均个人办案数量位居潍坊市检察机关第一,其中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25起,在全省有影响的案件140余起。通过办案,他为57名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恢复清白,为被人冒名作案的女大学生恢复了名誉。

“武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每一个工作岗位上都用奋斗拼出了骄人成绩。”诸城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彦青介绍,武昌所办案件先后三次获得山东省优秀案件,他创新的留守儿童关爱帮扶“诸城模式”在该省未检系统推广,被潍坊市委政法委表彰为普法先进个人,还因援藏工作成绩突出被山东省检察院荣记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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