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人生很多东西可以重来,唯独孩子的成长无法重来,不能错过。”“家长要依法承担起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要亲自养育、共同参与,要潜移默化、言传身教,要严慈相济、恩威并施。”

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让法治教育切实融入家庭教育全过程。近日,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小刚到大板三中,以该校2023年度第一次家长学校为契机,面向高一、高二全体家长,开展了四场法治讲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进行普法宣传。
法治讲座以《新时代如何“依法带娃”》为题,详细讲解刑事责任年龄、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与涉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刑法概念,让家长们树立正确的认识;结合实际,从传统犯罪与新类型犯罪两方面出发,列举了共六类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分析主要特点与犯罪原因,并与家长们探讨应当如何加强平时监管,在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后,通过深入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引导家长要树立起“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