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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5-06-04  作者:  新闻来源: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了保证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根据中共巴林右旗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开展“四大行动”(大学习、大调研、大接访、大落实)、推进“六大工程”(扶贫攻坚、创业就业、平安创建、百姓安居、人才强旗、干部素质提升)为实践载体,着力聚焦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重点解决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服务全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目标任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着力解决“四风问题。通过活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危害性。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问题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筑牢防范制约“四风”问题的思想堤坝,形成长效机制。

  (二)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一是践行为民宗旨。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树立执法为民宗旨意识,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与人民群众心心相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二是坚持务实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为群众排忧解难,端正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以优良的作风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三是保持清廉本色。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自觉遵守廉洁执法各项规定,清廉自律,公正执法,无私无畏,恪尽职守。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推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建设,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解决执法不公不廉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三)立足本职履行检察职能。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旗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更加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领导干部要提高调查研究、科学决策、应对复杂局面、处置疑难问题的能力;检察人员要提高与群众沟通的能力,善于在析法明理中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当好标杆、作好示范,虚心听取干警、群众的意见,带头认真学习、听取意见,带头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深入一线调研、查摆个人及分管部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和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符合客观实际,契合群众要求,得到群众支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法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使整个活动都处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监督之下。

  (三)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重要的活动方式,敢于抛开面子、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活动氛围。

  (四)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注意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五)坚持突出实践特色。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个推进年活动,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把教育实践活动与理想信念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结合起来,与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查找问题从实践入手、制定措施以实践为基础、解决问题用实践来推动、检验成效以实践作标准。

  四、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1月开始,9月底结束,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按照旗委安排部署,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1、扎实搞好学习教育。一是组织好4个专题学习。即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政法干警群众路线教育读本》、《警示与镜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等书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学习。二是创新学习方式。鼓励干警自选相关书目学习,在院局域网开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发布相关学习资料,组织干警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年祭》等教育片,或推荐观看其他教育片,邀请旗委讲师团老师做专题讲座,开展党章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强化学习保障。对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学习的出勤情况、笔记字数等进行记载考核,集中学习笔记5000字左右,自学笔记5000字左右,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7天,每名干警要撰写影视观后感、读书学习心得体会。

  2、认真开展专题讨论。在深入学习的过程中,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我的群众观”大讨论活动,结合对“博学、为民、务实、创新”的院训的理解,开展“我心中的院训”征文活动,加强检察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围绕搞清楚当前群众最期盼检察机关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群众对检察干警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什么,自身工作中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是什么,近年来在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是什么等内容,明确“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通过深入的交流和讨论,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群众观点、廉洁意识,自觉立足本职岗位,积极践行执法为民要求。

  3、充分征求意见建议。走出去、请进来、俯下身子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深入帮扶点,依托检察室,了解基层群众的需求;二是联络定向联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组织 “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群众了解检察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四是征求律师,公安机关、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意见建议;五是通过检察长接待、回访案件当事人,接收来电来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六是组织案件质量评查,队伍、管理和保障各项工作抽样评估,全面掌握执法规范化、工作质量、执法情况、办案能力和水平等情况。迎接市院的科学发展抽样评估。通过主动倾听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真正了解群众内心的需要和期盼,发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工作的重点,找准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在落实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差距,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及群众工作能力和廉洁从检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和党员、干警思想实际,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找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式主义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学风、文风不正、不重视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问题,贪图虚名、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工作不主动、拖延推诿等问题;官僚主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为民意识、公仆意识淡薄,对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无动于衷,对群众的关注期待置若罔闻,对群众的司法诉求敷衍塞责问题;享乐主义,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安逸、玩风盛行、追求享受等问题;奢靡之风方面,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问题。

  2.严格进行对照检查。一是认真“照镜子、正衣冠”。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先进典型、本单位讨论形成的“四风”具体表现,认真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二是好好“洗洗澡、治治病”。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都要深刻剖析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主观原因和思想根源。坚持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三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包括班子或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逐项列出具体表现;存在问题的主观原因和思想根源是什么;今后努力的主要方向和整改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时,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作出回答。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不少于2天。专题民主生活会要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会前,要认真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党组成员要与所分管部门正副职干部谈心。谈心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会上,党组书记要率先发言,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敢于动真碰硬、揭短亮丑,该找的问题一定要找出来,该解决的问题一定要解决,坚决防止不痛不痒、藏着掩着、文过饰非,坚决防止大而统之、夸夸其谈。真正红红脸、出出汗,使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标。党组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需经市委督导组审核,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他班子成员和科级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旗委督导组审核,报旗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般党员干部参加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思想,查摆问题,明确方向。党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后,要根据旗委督导组评价和反馈,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通报会,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经旗委督导组审阅后,报旗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旗纪委和旗委组织部。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把建章立制贯穿活动始终,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1、制定整改路线图。院党组要认真分析检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集中整改,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认真制定“两方案一计划”,即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制度建设计划,明确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做出公开承诺,“两方案一计划”及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要经旗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后,报旗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突出整改实效。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坚持边整边改,下功夫正风肃纪。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集中治理,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干部都要针对个人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限时整改销项。整改工作要与部门、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对存在一般作风问题的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正;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党员、干部提出批评并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的干部,要加大提拔使用力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3、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使检察工作与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相符合统一。完善业务、政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以制度建设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用制度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市统一的协同办公系统,严格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办公办案程序,实行案件统一录入、网上审批、网上审查办理;扎实开展网上公文流转、信息发布、院务管理等工作,全面推进检察业务、政务、队伍管理、院务管理、检务保障的规范化建设。

  4、认真开展总结评议活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以纠正“四风”是否有成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是否有落实,群众工作能力是否有提升,队伍建设是否有提高为标准,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要通过适时召开总结大会、结合案件质量评查、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认真听取评议意见、开展“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全体参与、全程参加。加强与旗委督导组的沟通,及时汇报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高度重视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媒体的支持,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就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报送教育实践活动简报,努力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结合实际,统筹兼顾。坚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履行好检察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好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把党员、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推动发展的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活动带来的作风新气象。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长:王元清(党组书记 检察长)

  副组长:乌 兰(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杰(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沈耀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

          巴拉吉(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吴连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员:赛 音(宝日勿苏检察室主任)

   英(政工科副科长)

          李永丰(办公室主任)

  芒来其其格(侦查监督科科长)

          陈斯琴(公诉科科长)

           海(反渎局局长)

          王政江(反贪局副局长)

          格日勒图(监所科科长)

          李胜利(控申科科长)

          锡林高娃(民行科科长)

          李文忠(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

          杜小刚(研究室主任)

  李艳杰(法警队队长)

          那顺白音(技术科科长)

          李方刚(监察室主任)

  杜秀全(案管中心主任)

     下设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任: 巴拉吉(兼)

          工作人员:李方刚、杜小刚、玉英、柳景玉

          联络员:柳景玉(1380476294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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