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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检察院以“五位一体”工作模式 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时间:2024-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巴林右旗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的工作模式,为法治建设注入一抹“检察蓝”。

一、“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一是常态化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化解矛盾纠纷的“头雁效应”,对首次到检察机关申诉的刑事申诉、立案监督、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8件全部由领导包案办理,立足案件事实、紧扣争议焦点、倾听群众诉求,从法、理、情角度引导群众理性对待矛盾纠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检察听证业务条线“全覆盖”。落实 “应听证尽听证”工作部署,坚持院领导主持公开听证“打头阵”,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将检察听证融进业务办案“全流程”,开展检察听证37次,实现业务条线“全覆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及参与权,促进检察官更加客观、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兼听则明避免偏听偏信,以“零距离、面对面、看得见”的形式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检察听证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助力区域善治。将检察听证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措施,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将听证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行业管理问题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办案效果向源头延伸,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有效预防同一区域、同类矛盾再次发生。

二、“检察办案+司法救助”,搭建与困难群众暖心桥梁

一是强化内部沟通。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渠道,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本院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筛查与移送等协作配合,构建控申部门牵头,案管、未检、刑检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全院救助大格局。设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以救急救困为原则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和慈善帮助。二是聚焦民生需求。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在聚焦案件事实的同时,全面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对当事人生活困难且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必要的救助,同时协调推动相关单位解决其家庭实际困难,让当事人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关心与关爱,发放司法救助金13.9万元。三是衔接社会救助。主动争取民政、教育、医疗等部门的支持,合力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就学、就业、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努力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办理1件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的同时,与旗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工作,至其满18周岁,每月可领取1440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

三、“支持起诉+检察和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是夯实基础,建设工作机制。坚持能动履职,构建多部门互动互联、同向同力、合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工作模式,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会、法院等建立《关于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适用于辖区内用人、用工单位以及有关组织或个人拖欠劳动者、农牧民工等弱势群体工资报酬导致的讨薪案件。对于符合支持起诉的案件,通过调查走访、询问案件相关当事人了解案情,帮助弱势群体搜集、固定证据,提供法律支持。二是协调联动,加强释法说理。采取“前移式”办案模式,统筹兼顾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关系,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多元化解欠薪纠纷。在办理1件62名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时,注重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通过协作机制,共享信息,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和社会稳定,帮助农民工成功“讨薪”104.5万元;三是推动和解,优化营商环境。“起诉不是目的,通过多方努力为农民工讨回工钱才是最大的支持!”将支持起诉与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深度融合,力促形成和解,将纠纷化解在诉前,既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业务企业设立“缓冲带”,减轻企业和农民工双方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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