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认罪认罚和“两项监督”工作调度会后,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牵牢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3月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高到80%。
一、检察长将责任主动扛在肩上。调度会结束后,王晓文检察长亲自部署调度,强调严格执行检察长第一责任、分管检察长直接责任、员额检察官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重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一位办案员额,层层压实责任,对于没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向检察长书面说明理由。
二、员额对案件做到“可用尽用”。员额检察官对于自己所办理的案件,如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一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如审查完案件材料,发现证据确实、充分,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触犯了刑法,但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就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争取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此外,在办案过程中坚决杜绝为了提高适用率而出现错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确保办案质效。
三、案管对数据做好实时监控。案管部门对已办结案件的案卡填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错填、漏填情况,及时向承办检察官反馈,保证认罪认罚案件案卡填录正确,防止因案卡填录失误导致出现数据下滑情况。
四、内勤当好“上下互通”联络员。刑检部门内勤每周与案管部门联系,统计已办结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并把适用情况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再督促每位员额检察官完成适用工作,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预期目标。在每月4日市院统计通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之前,内勤与市院内勤联系,核对两院数据是否统一,如若数据不一,及时向市院报告,进行修改,保证实际适用和数据统计一致。
五、全院一心确保适用常态化。面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全院从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到助理、书记员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紧认罪认罚工作不放松,狠抓准确规范适用,确保80%适用率的持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