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部署要求,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司法。4月28日下午,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就《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制度》进行了测试,旨在扎实抓好“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制度”的深入学习,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制度”,从内心深处构筑起不为案件找关系、不办关系案的“隔离墙”。
考前,院领导就“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制度”内容及重要性进行讲读,并提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纪律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打招呼说情等现象的发生。
通过此次测试,进一步增强干警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