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31日,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议由王元清检察长主持,共有二项议程。一是由鲍杰副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二是王元清检察长做出了重要讲话。
王元清检察长指出,此次会议是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之后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院党组对市院的会议精神进行了深入的学习、讨论。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明确:一是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界线。党组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包含着对自我的监督责任,监察室是院内设机构,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职能部门,是实现内部自我监督的重要抓手。二是要明确“关键少数”的范围。在本院范围内,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就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少数”,共同担负着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职责使命,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小”从“细”抓起,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明确思想引领,解决理想信念问题。继续例行每周四的廉政教育,系统学习,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同时要特别注意意识形态工作,今后在内、外网络上的信息、宣传、调研文章等一律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把关,未经审批把关的文章绝对不允许签发,由此引发的问题要严肃追责。四是要明确自身职责,廉洁自律。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清除“四风”顽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五是要明确各级责任。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环节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会上,王元清检察长还就精细化管理等近期工作做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会后,王元清检察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门之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