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再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再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再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担任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公告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
·杜小刚任职文件
·柳景玉任二级主任科员文件
巴林右旗检察微博
巴林右旗检察微博
巴林右旗检察微信
巴林右旗检察微信
巴林右旗检察客户端
巴林右旗检察客户端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巴林路北 电话:0476—6216566 邮编:02515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