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贺福宝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8-06-19  作者:  新闻来源:高检网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贺福宝(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贺福宝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贺福宝,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贺福宝在担任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县长、县委书记、巴彦淖尔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私自决定将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不正确履职,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知公告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2024年预...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
·杜小刚任职文件
·柳景玉任二级主任科员文件
巴林右旗检察微博
巴林右旗检察微博
巴林右旗检察微信
巴林右旗检察微信
巴林右旗检察客户端
巴林右旗检察客户端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巴林路北 电话:0476—6216566 邮编:02515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